近日,国务院正式公布第837号令《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》,该文件已于2026年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作为统领我国对外投资管理的顶层法规,新规重构了跨境投资监管框架,企业境外投资(ODI)备案流程、监管标准、合规要求全面更新,对计划出海布局的企业而言,这是必须吃透的核心政策。
一、政策背景:对外投资迈入规范化、法治化新阶段
近年来,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步伐持续加快,对外投资规模稳步增长,投资领域从传统制造业、贸易行业,拓展至数字经济、新能源、生物医药等多元赛道。但与此同时,部分企业存在盲目出海、合规缺失、资金跨境不规范等问题,既增加了自身经营风险,也对国家跨境资本管控、对外投资安全带来挑战。
本次出台的《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》,以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、促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、防范化解跨境投资风险”为核心目标,整合过往发改委、商务部、外汇局等多部门分散监管规则,统一对外投资定义、适用范围、管理模式,构建起“备案为主、核准为辅、分级分类、全流程监管”的管理体系,标志着我国对外投资正式迈入法治化、精细化管理阶段。
新规明确,境内企业、社会组织、居民个人,以资产投入、权益出资、融资担保等方式,直接或间接获取境外企业、资产控制权、经营管理权的行为,均属于对外投资范畴,全面覆盖直接投资、间接并购、海外设立平台、跨境担保等各类出海场景。
二、核心变革:ODI备案四大关键调整,企业务必重点关注
ODI备案是企业资金合法出境、海外项目落地的“通行证”,新规对备案管理进行系统性重塑,四大核心变化直接影响企业出海实操:
1. 分级分类管理,敏感与非敏感项目监管泾渭分明
新规延续“备案为主、核准为辅”的核心原则,但进一步细化分类标准:
• 非敏感领域项目:大幅简化备案材料、压缩办理时限,推行线上无纸化申报,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可享受备案绿色通道,降低合规成本,鼓励合规企业加速布局海外市场;
• 敏感领域项目:实行严格核准制,无论投资金额大小,均需上报国家层面主管部门审批,敏感清单覆盖军工、金融、矿产资源、数据服务等领域,审批周期更长、审核标准更严苛,企业需提前做好项目规划与材料筹备。
2. 备案适用范围扩大,个人对外投资首次纳入规范
以往ODI备案主要针对企业主体,本次新规将居民个人对外投资正式纳入监管范围。个人通过设立海外公司、跨境并购、海外资产投资等方式开展的对外投资,需按规定履行备案或报告程序,填补了个人跨境投资监管空白,规避无序资金外流风险,也为个人合规出海提供明确指引。
3. 全流程闭环监管,从备案到资金回流全程可追溯
新规构建“事前备案/核准、事中动态监测、事后核查追责”的全链条监管体系:
• 事前阶段:强化项目真实性、合规性审查,杜绝虚假投资、空壳公司等“伪出海”行为;
• 事中阶段:企业需定期报送海外项目经营、资金使用情况,监管部门可开展现场核查、线上抽查;
• 事后阶段:对未备案擅自投资、虚假备案、违规资金出境的企业,将处以罚款、暂停投资资格、纳入失信名单等处罚,严重者将限制跨境资金业务办理。
4. 合规信用挂钩,守信企业享便利,失信企业受惩戒
新规建立对外投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,合规记录良好的企业,后续备案可享受材料简化、优先审核等便利;存在违规记录的企业,将被列入对外投资失信名录,不仅会被限制新的海外投资项目,还将影响银行授信、进出口业务、政府补贴申请等,合规成本直接与企业长期发展深度绑定。
三、企业实操指南:7月新规落地前,做好三项合规准备
距离新规正式实施仅剩1个月,企业需提前梳理现有海外项目、规划出海布局,做好以下三项核心准备:
1. 全面自查存量项目
梳理已开展的跨境投资业务,核查是否已完成ODI备案、备案信息是否与实际项目一致,若存在未备案、备案信息失真等问题,尽快补正整改,避免新规实施后被追责。
2. 精准定位项目属性
对照最新敏感领域清单,判断拟出海项目属于备案类还是核准类,提前筹备商业计划书、资金来源证明、海外合作协议等材料,敏感项目预留充足审批时间,避免延误项目进度。
3. 搭建内部合规体系
组建对外投资合规团队,熟悉新规中备案流程、监管要求、法律责任,同时加强与发改委、商务部、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,及时掌握地方配套细则,确保项目全流程合规。
四、结语:合规是企业“走出去”的最大底气
国务院837号令的出台,并非收紧对外投资监管,而是通过法治化规则,淘汰盲目、无序的出海行为,为合规经营的企业扫清障碍,推动中国对外投资从“规模扩张”转向“高质量发展”。
未来,跨境投资的竞争,既是企业技术、资金、市场的竞争,更是合规能力的比拼。对于企业而言,主动吃透新规、规范ODI备案流程、筑牢合规底线,才能在全球化浪潮中行稳致远,借助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东风,真正实现海外市场的稳健布局。